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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个人主义消解民族主义

过了60大庆,我们也许可以心平气和地来谈谈民族问题了。民族是一个划分人群的好标签吗? 人有无数种属性,为什么要用民族来做标签?
我们国家曾经一度以个人拥有土地的多少来划分人群、划分敌我,有多少亩土地以上的是地主,多少亩以下的是农民,而这两者的命运就是天堂和地狱的差别。张艺谋在变成“广场艺术家”之前曾经拍过一部很牛的电影,叫《活着》。这部片子里讲了一个让人毛骨悚然的故事:财主家的公子福贵嗜赌如命,被觊觎其家产的赌场老板龙二暗算,输掉了家里的大宅院和田产,沦为无业游民。这本来是一个悲剧,未曾想这个悲剧在随之而来的“斗地主”时代成了“喜剧”,因为福贵无产业,“成份”上定了个城镇贫民,成了“人民”,龙二因千方百计谋到了福贵的田产,被划分为地主,成为“人民的敌人”,后被枪毙。个人的命运沉浮和生死就这样被一双大手翻来覆去,只因为他们的“成分”不同。我想,如果回到当初他们的赌局,如果当时他们早就知道未来的社会将会以房产、地产的多少来划分敌我,那么,相信龙二打死也不会去赢福贵的财产,而福贵则会想方设法去输掉自己的财产——这是一个多么不可思议的赌场。
如果我们把这个赌场换成人们进行创造和交易财富的市场呢?如果有人告诉你,拼命挣钱的结果是会被划成阶级敌人,你还会拼命挣钱吗?如果还有人告诉你,在将要到来的“美丽新世界”里,越穷越革命,越穷越是先进阶级,你很可能会放弃工作,拼命地狂赌烂嫖,将万贯家财散尽。可想而知,这样的价值观将会创造什么样的“美丽新世界”。阶级的划分是忽略了贫富人群之间并不是一个固定的群体,在自由市场经济为主体的市民社会,贫富之间可以因为个人的努力和机会而转化,同时即便是最穷的人群也会因社会整体富裕程度的增加而大幅度改善生存状态,与此同时,他们之间也不是敌对的关系,而是相互依存的关系,而企图将这两者的状态固化和对立起来,只能阻断这种相互依存,从而导致整个社会的贫困和崩溃。
以阶级划分人群、划分敌我,早已被证明是一种荒谬,那么以民族和宗教信仰来划分人群、划分敌我,又能好到哪里去呢?
大卫•鲍兹在《古典自由主义》一书中引用了安•兰德的话对“种族主义”或者“民族主义”这种粗鄙的意识形态进行了无情的鞭挞。安•兰德的这段话很精彩,请允许我在这里引用一下。她说:
“种族主义是一种最低级的、最粗鄙原始的集体主义。一种把道德、社会和政治的特征归因于人的遗传血统的观点……也就是说,在实际生活当中不以每个人的品格和行为来判断一个人,而是通过他的祖先们的品格和行为来判断一个人。”
她说:
“就像其他类型的集体主义一样,种族主义是一种不劳而获,是一种不动脑子的认识,企图绕过对人进行理性和道德判断的责任,不经思考就对人的品格进行评价,总之,这是一种未经思考的感觉良好(或者说是假感觉良好)。”也就是说,有的人感觉良好,因为他们认为自己有和列奥纳多•达芬奇或者托马斯•爱迪生一样的肤色,而不是因为他们的个人成就;而有的人则希望只是用种族主义的蔑称来否定那些比他们更聪明、更有能力、更成功的人的成就。
在欧洲,这种粗鄙的集体主义意识形态造成了欧洲连续数个世纪的民族间征战,这种征战以希特勒发动的第二次世界大战为顶点,希特勒以雅利安人高贵民族的名义发动了对“人类的垃圾”犹太人、斯拉夫人等劣等民族的圣战,造成了数千万人的死亡。在东方,日本人则发动了对白人殖民者的圣战,并展开了对劣等民族“支那人”的征服。而随后在亚洲、非洲和南美,独立运动的理由也是“民族独立”,在南非,白人则对黑人实施了种族隔离。在美国,有白人发动针对黑人的“三K党”运动,而60年代以后美国则对少数民族过于偏袒,导致了“逆向种族歧视”和以黑人、拉丁人为主的少数民族社区的衰败和混乱。民族主义这种粗野的意识形态带来的是什么,我们只要回顾历史就会一目了然。
大卫•鲍兹《古典自由主义》这本书之所以让我激动,因为作者在将古典自由主义的理念娓娓道来的时候,告诉了我们另一种可能性:一个由各种族、宗教信仰者组成的和平、繁荣的伟大社会的存在。这并不是乌托邦。书中他引用了斯宾诺莎对17世纪阿姆斯特丹的描述:
“阿姆斯特丹这个城市从自由当中获益甚丰,而这种自由源于其自身伟大的繁荣和对所有人的尊重。在这个欣欣向荣的国家和最辉煌的城市当中,不同民族、不同宗教的人和谐地生活在一起,信任他们的商品就像信任自己国人的商品一样,从不对他们的商品品质产生疑问。公民的宗教和教派的不同被认为是无关紧要的:因为在法庭上这并不会影响到他是会赢得官司还是输掉官司,如果他没有伤害任何人,按时还债,生活正直,那么没有一种教派的教徒会受到歧视以至于被剥夺受政府公正保护的权利。”
为什么会如此? 大卫•鲍兹认为人类社会的组成有两种模式:政治社会和市民社会。这两者区别在于公共空间的多少,以及事务由谁来作决定。在政治社会当中,由于公共领域过于宽广,私人领域过于狭窄,众多的资源被纳入公共空间,而公共空间的原则是斗争。因为其产权模糊,而使得支配资源的手段只能通过政治斗争来实现。这种政治社会包括专制社会和一些民主社会。为了争夺这些公共资源,人群就必须结成集团,划分敌我。
划分敌我的标签可以有很多种,如家族、血缘、阶级、党派、民族、种族(插一句,种族和民族这两个概念其实并无多大的区别,而在一些宣传当中将“种族主义”视为邪恶,而美化“民族主义”,是没有道理的),甚至性别、性取向等等。划分之后,就得分好坏,把敌对的团体妖魔化。雅利安人是好的,犹太人是坏的;黑人是好的,白人是坏的;无产阶级是好的,资产阶级是坏的;女性是好的,男性是坏的;穆斯林是好的,异教徒是坏的;四条腿的动物是好的,两条腿的动物是坏的等等。
大卫•鲍兹总结古典自由主义的思想时认为,政治社会只能造成战争、社会分裂和贫穷,在历史上是失败的。而且这种“政治社会”不仅仅包括专制社会,而且也包括民主社会。在民主社会里,人们争夺资源也许是用投票来实现,但仍然是一种政治社会,人们在街头和议会来争夺集团的“权利”,争夺少数民族的“权利”,争夺女性的“权利”,争夺同性恋的“权利”,争夺天主教徒的“权利”,争夺摩门教徒的“权利”,争夺肥胖者的“权利”等等各种五花八门的“权利”。
而市民社会的起点则在个人主义,以私有产权为基础,人们之间通过自由交易来发生关系,通过契约自发地结成团体。判断个人的标准仅仅是依凭他的个人品行、能力和信用,而不是靠他不能选择的标签,如民族、宗教、阶级、性别等等。真正创造历史的是我们历来的史官所不愿意记录的乏味的市民社会,而不是那些伟大的征服和革命。而在历史上,尽管以暴力掠夺为特征的政治社会一直在压制市民社会的空间,但历史已经证明凡是市民社会发达的社会,必然是和平、繁荣的和谐社会,而凡是人们必须通过政治途径争取“权利”的政治社会,必然是压抑、衰退、混乱和贫穷的社会。
而大卫•鲍兹在《古典自由主义》一书第五章中说:“古典自由主义相信政府的角色不是强加一种道德,而是建立一个规则框架,确保每个个人用自己的方式(通过个人,或者通过与他人的合作)自由追求自己的善,只要他不侵犯别人的自由。”
市场经济和市民社会之所以能够创造和平与繁荣,是因为人们之间以利益交换和合作为纽带,无谓地划分敌我、增加敌视只会导致个人利益受损,任何具有理性判断的个人,任何希望个人和家庭能够获得更好的生活状态的人,都会做出理性的选择。用一句俗话来说就是:“谁跟钱过不去啊?”你开一家餐馆,固然可以竖着牌子声称“汉族人很脏、说话大声、本店拒绝汉人入内”“本人痛恨扬州十日、嘉定三屠,拒绝满族人入内”“小日本滚开”“女人太烦,不受欢迎”“同性恋很恶心,不许进来”“煤老板很讨厌,不许进来”等等,但是损失的是你自己的生意不是?等到你门可罗雀、眼看就要关门大吉的时候,自然就会把你的招牌摘下去,换成“本人不歧视任何人,有钱就可以进来”。生活所迫嘛!市场经济和市民社会自然就会淘汰那些习惯于歧视的傻瓜,因为他们将无法生存。
中国的民族问题看似不可解,但其实在我看来,解决办法非常地简单:在中国停止对民族主义的支持,包括停止对民族这个概念的强调,包括停止对“中华民族”“炎黄子孙”这些似是而非的概念的宣传,在户籍和一切身份鉴别的表格和档案当中去掉民族这个选项,而代之以“居民”“住民”“市民”这些标志个人主义的概念,在中国的土地上,取消民族区域自治,而代之以个人和市民之间的结合为基础的地方自治。
民族区域自治是一个不明智的政策,因为将一个民族固定在一个区域,只会强化他们的共同体意识,从而在思想意识上造成民族分裂的根源。而不以民族为特征的地方自治则是地方个人之间因交易和共同的市场而结合而成的自治状态,是一种真正稳固的自治。政府真正应该做的不是强调“56个民族”“中华民族”,也不必在天安门广场上竖立56根民族柱,因为56根民族柱终归是一根一根区分开来的,我们真正要做的是消除民族这个毫无用处的概念,消除民族主义意识形态,以个人主义为核心,以市场经济和市民社会为基础,建立真正的地方自治和国家认同。市场经济和市民社会的力量自然会消弭人们之间的肤色和民族的标签,使得整个社会成为真正的“民族大熔炉”,合作和共赢会带给我们一个没有斗争和大规模仇视的社会。
(本文标题:以个人主义消解民族主义——《古典自由主义》读书笔记之三)
《古典自由主义:入门读物》,大卫•鲍兹著,陈青蓝译,同心出版社2009年9月出版。当当网购买地址:http://product.dangdang.com/product.aspx?product_id=20686536







to 陈青蓝:
这本书在您的“推荐”下,已经买来了。马上学习。谢谢您的翻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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very good!
以“地方自治”取代“民族自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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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治社会和市民社会。”嗯,这种区分不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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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族主义和爱国主义都很恶心
不同意结尾处要增加国家认同的屁话
原因和你批评民族主义的一样
增加国家认同干什么?又要贴上“伟大国家”的标签?不以民族划分三六九等,以国家来划分了?不同意民族抱团,又同意国家抱团了?
刚轰完一个恶心,又投入另一个恶心的怀抱里去,这也太忽悠了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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陈青蓝 回复:
十月 19th, 2009 at 2:55 下午
古典自由主义毕竟不是无政府主义(当然罗斯巴德同志论证过无政府资本主义的可能,但毕竟疑点太多),有政府就涉及到一个认同问题。但这个国家一定是一个小政府的守夜人国家,其职能要限定于有限的列举的职能。而在这几项有限的职能当中,国家的能力一定要有效,如国防、维护治安、司法等。
这个国家一定不是“伟大国家”,国民的自由有宪法保障,即便是民主投票99%通过,也不能剥夺任何一个国民的合法财产和权利。而最重要的是国家的国民一定要能够自由退出,有用脚投票的权利。
而只要存在国家,存在强制,就必然有一个认同的问题,这是无法回避的。你可以说明天不认同这个国家,那你完全可以放弃这个国家的国籍,但是今天你只要在这里就必须遵守这里的法律。这就是国家认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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剁辣椒 回复:
十月 19th, 2009 at 3:49 下午
非常同意这个标题,正是因为没有个人主义,才有了民族主义。
建议把国家也商品化,大家喜欢了就认同留下,不喜欢了就走人,让国与国之间的竞争,就ok了。
关键是人的自由流通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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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prng 回复:
十月 19th, 2009 at 5:37 下午
政府只是个物业公司而已,何来认同不认同,遵守这里的法律是遵守既定的合约和国家认同有何关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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加西亚 回复:
十月 19th, 2009 at 6:21 下午
看来你我只是语义之争。你说的我都同意。
在英语中state指的就是政权,是可以和government互换的概念。我翻译东西久了,就总是忘记这个概念在天朝的不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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加西亚 回复:
十月 19th, 2009 at 6:25 下午
而这个“认同”只是大家承认物业公司的合法地位而已。这也是自愿的,没有强迫。如果你不认同,那就卖掉房子搬到北朝鲜或美国就好了(当然了,这是在自由移民的环境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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deeppace 回复:
十月 19th, 2009 at 7:40 下午
我还是不能理解
那你一篇强调个人主义的文章,结尾偏要强调增加国家认同。不觉得很奇怪。
我真的理解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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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s 回复:
十月 19th, 2009 at 8:13 下午
需要承认的是小区管理条例而不是物业公司,物业公司本来就是选来维护业主财产的,是可以换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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陈青蓝 回复:
十月 19th, 2009 at 10:26 下午
肯定是我没有说清楚。我主要的角度还是从政府的角度来说的,是指“物业公司”尽最大努力争取消费者的认同。微软拼命研发推出windows xp\vista\win7,不就是为了争取消费者的最大认同吗?“物业公司”也是需要争取消费者的认同的。
争取消费者(选民、居民、住民、市民)的认同肯定是一个组织(公司或政府)存在的目的。没听说哪个组织存在的目的是为了消费者不认同的。
从消费者的角度来看,这种“认同”肯定是在有自由选择的前提下发生的才是善的,其含义仅仅是我对物业公司的服务很满意而已。 你承认小区管理条例,同样也会对服务周到的物业公司感到满意,表示认同,对不对?
总结一个关键点就是:自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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陈青蓝 回复:
十月 19th, 2009 at 10:34 下午
“爱国”如果仅仅作为个人自发的一种感情并不见得邪恶,邪恶的是“爱国主义”。
如米国很多人发自内心地热爱星条旗,热爱美国,是因为他们认同米国的价值观,喜欢在米国的生活状态。这样的“爱国”感情并不邪恶。
而“爱国主义”之所以邪恶,是因为把爱国当作一种主义,当作最高的价值,爱国凌驾于是非标准之上,凌驾于个人之上,或者把爱国转化为对另一个国家的人仇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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陈青蓝 回复:
十月 19th, 2009 at 10:53 下午
安·兰德同志年轻时候从苏联到美国,刚到纽约的她就被纽约市蔓延至地平线的摩天大厦建筑群感动得热泪盈眶,她在小说《源泉》里深情地写道:
“我会愿意放弃世界上最壮观的日落场景,只为目睹一眼纽约市的摩天大厦建筑群,大厦蔓延直至纽约的天际,人类的意志力是如此明显。我们还需要什么信仰吗?我感觉到如果这里面临战争的威胁,我会将我自己抛身天际,以我的肉身保护这一切。”
这么热烈的“爱国”情感,你认为邪恶吗? 我不这么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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deeppace 回复:
十月 19th, 2009 at 6:04 下午
陈青蓝同学啊。你不是粉红系的吧?
我实在不能理解,你整篇文章都在说个人主义,讲市场经济和市民社会。
那你结尾处想增加国家认同,这是意欲何为?是为日后有人高呼支持“国货”抵制“洋货”奠好思想基础,还是为了说明以民族划分界限相互抱团的人很可耻,以国家划分界限相互抱团的人就不可耻了?
还有楼上反对的朋友,我没有讨论政府问题,不要突然飙出政府一词,好奇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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加西亚 回复:
十月 19th, 2009 at 6:26 下午
看来你我也是语义之争。

在英语中state指的就是政权,是可以和government互换的概念。我翻译东西久了,就总是忘记这个概念在天朝的不同。
而这个“认同”只是大家承认物业公司的合法地位而已。这也是自愿的,没有强迫。如果你不认同,那就卖掉房子搬到北朝鲜或美国就好了(当然了,这是在自由移民的环境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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剁辣椒 回复:
十月 19th, 2009 at 7:23 下午
国家认同不等于国家主义,这个没有什么不对。
不要过于敏感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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deeppace 回复:
十月 19th, 2009 at 6:14 下午
好好的文章,结尾处偏要来个“增加国家认同”的升华。
完全不能理解陈同学在想什么。
另外,没理解好楼上朋友的意思。是陈同学把国家概念和政府概念混用,楼上朋友是反对陈同学的,不关我事也插了一嘴,不好意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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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因为56根民族柱终归是一根一根区分开来的,我们真正要做的是,消除民族主义意识形态,以个人主义为核心,以市场经济和市民社会为基础,建立真正的地方自治和国家认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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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种文章居然也能发表,连消除民族这个毫无用处的概念这种毛式建议都踢得出来,还赤裸裸的鼓励国家认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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加西亚 回复:
十月 19th, 2009 at 6:32 下午
“消除”这个动作可能没有你想象的那样邪恶,我只是要求政府不要主动倡导这种概念、并在政策中强化这种概念而已。
相信只要政府不主动倡导和通过政策强化“民族”这种概念,这个概念就会自然消失。
很简单的例子,在清末之前,天朝这片土地上的人们何尝有过“民族”这个概念?
还有一个例子:在云南山区,很多山民以前并不知道自己是什么族,自从某某年之后,御用专家们专门考察该地区,硬生生地划分出二三十个民族出来。待到划分之后,当地人才知道自己是什么族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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陈青蓝 回复:
十月 19th, 2009 at 6:44 下午
注:加西亚=陈青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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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s 回复:
十月 19th, 2009 at 9:44 下午
在清末之前,天朝这片土地上的人们何尝有过“民族”这个概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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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的历史要补课了,原来蒙古人辽人匈奴人过去都不存在。 民族概念是自发产生的,只要民族间存在差异不可能消失的,至于你举的例子,人家肯定有区分身份的方法,只不过不是官方叫法罢了
大陆官方宣传较多的从来都是中华民族和国家主义,民族概念一直在弱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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deeppace 没有知识不要乱插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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deeppace 回复:
十月 19th, 2009 at 7:38 下午
回乌有耍去。一听到国家政府这些词就兴奋。
强国论坛更适合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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好文章,刚刚看了芙蓉镇,感觉很不同,人鬼不分的年代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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deeppace 回复:
十月 19th, 2009 at 7:38 下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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辣椒都对你不爽了!这里是经济论坛 不要斗士思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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陈青蓝,你是准备为党说话,还是准备为老百姓说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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